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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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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財產孳息(增值收益)屬于個人財產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12 點擊數:3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屬性而獲得的收益,如果樹結的果實、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系所獲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收取的租金、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與原物分離才能稱之為孳息,如尚未分離,仍為原物的組成部分,不能稱之為孳息,如樹上未落的果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