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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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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哪些情況公民喪失繼承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9 點擊數:7
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最基本的民事權利,憲法、民法、婚姻法都肯定了這一項民事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無論發生什么情況,公民都可毫無例外地固享這一權利。繼承權可以喪失,有繼承權的公民可能會因為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從而喪失繼承遺產的資格。《繼承法》第7條明確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繼承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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