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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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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案件訴前怎么申請財產保全?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2-22 點擊數:13
離婚時如何保全家庭財產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起訴前不要打草驚蛇,應該先不露聲色的收集整理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必要時,可以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比如:
1.公司股東出資或者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者錄像等。
2.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如果當事人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賬號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
3.股市的股東賬號。如果當事人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查詢股票持有的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