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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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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涉外婚姻的常見法律問題及處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10 點擊數:52
成都涉外婚姻律師
涉外離婚訴訟與國內離婚訴訟相比,由于當事人不是同一國家公民,會遇到法律適用以及沖突規范的問題,加之牽涉到公證及認證的問題,相對較為復雜,現把涉外離婚中的一些問題作如下總結:
(一) 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在中國登記結婚,但一方在國外不能回國離婚問題的處理:
這一種形式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涉外婚姻,之所以在此提出,是因為對這種的處理方式與普通離婚不盡相同。在這種情況下,因一方在國外不能回國,所以不能直接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只能由國內提起離婚訴訟。
雙方如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在國外的一方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者律師作為代理人代辦離婚主,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委托書和書面意見,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駐外使領館認證,也可由我駐外使領館直接認證。在這種情況下,國內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建議在起訴文書中表明雙方已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希望法院能夠從速開庭。
雙方如果就離婚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國內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起訴狀,國外的一方在收到訴狀后,進行答辯,法院正常開庭;但如果將傳票送出三個月,仍沒有被告信息,法院的作法一般是再進行公告七個月,然后進行缺席判決;
(二) 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進行登記結婚的離婚問題處理:
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意見,外國公民在國內,雙方可共同到涉外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外國公民不在國內或者雙方對離婚的相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國內一方向國內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 在國外登記結婚,離婚問題的處理:
首先對于外國頒發的結婚注冊證書,由所在國進行公證,然后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后在國內法院進行立案。
對于香港、臺灣、澳門地區登記結婚的證書,也要履行相關的公證、認證手續。以香港為例,對于結婚證書首先由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證律師進行公證,出具公證文書,然后由中國法律香港服務公司加蓋轉遞章,才能交由法院使用。
(四)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的辦理
外國的法律文書或當事人在外國生成的書面材料(如離婚意見書、授權委托書等)要拿到中國使用,需要先經過文書生成地的公證機關(或者有相同職權的機構或個人)公證,然后再到該國外交部門辦理認證,再送交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之后,才能拿到我國使用。同樣,在我國生成的法律文書要向在國外使用也要經過類似的程序。關于港、澳、臺地區的公證認證:
1、來自香港的法律文書:需要先委托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證律師做公證(包括查核和公證),然后再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后才能寄回國內使用。
2、來自澳門的法律文書:需要先委托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證律師做公證,支付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樣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目前并無明確要求。
3、來自臺灣的法律文書:委托臺灣的律師到臺公證機關公證;公證副本寄交內地公證員協會進行核證,核證后的法律律文書即可在內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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