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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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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夫妻離婚時可以約定將財產贈與子女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04 點擊數:33
【基本案情】
2004年2月5日,王某(男)與陳某(女)簽訂離婚協議書。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解除雙方婚姻關系;雙方的婚生之子由王某撫養至經濟獨立時止,陳某無須向王某支付撫養費;陳某名下的三居室房屋一套轉歸王某所有,與此轉讓相關的全部費用由王某負擔,房屋內家具、電器及其他用品,歸王某所有;五居室房屋一套轉歸陳某所有,與此相關的債務或其他支出由陳某負擔,房屋內家具、電器及其他用品,歸陳某所有;王某名下的桑塔那轎車一輛歸王某;債務5萬元由王某負擔。同年2月6日,王某與陳某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
陳某與王某在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前,簽有共同協議書,對五居室房屋所有權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作出約定:該房屋是共同共有的,陳某占該房屋的2%、王某占該房屋的2%,雙方之子占該房屋的96%,陳某代兒子在協議上簽字,該協議經公證處進行公證,并取得了共同共有所有權證。
2005年1月,陳某起訴至法院稱,雙方所簽離婚協議書約定的五居室房屋的所有權的96%不屬于陳某及王某,雙方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的約定應屬無效,要求確認離婚協議書無效,并對離婚協議書所涉及財產及債務重新分配。王某答辯稱,離婚協議是雙方的真是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判決:駁回陳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歸各自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陳某與王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系雙方的真實意識表示,且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為有效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按該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義務。陳某稱雙方所簽離婚協議書約定的五居室房屋的所有權的96%不屬于陳某及王某,雙反個對五居室房屋各自占有的份額是明確的,雙方所簽離婚協議書系對雙方所持房屋份額作出的約定,此約定未違反有關法律規定,且不符合無效行為的構成要件,因此陳某要求確認協議無效并要求對離婚協議書中所涉及財產及債務依法重新分配的訴訟請求,法院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