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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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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后能否要求變更離婚協議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08 點擊數:14
當事人提問:
我于去年協議離婚,離婚時候由于自己感情用事,將房子(房子是我單位的福利集資房,購買時妻子還沒有調到我單位。我父母也為我出了一半的錢買這套房子。購買房子時已經結婚。)和家里的所有家具電器全部給了妻子,并且沒有要求她負擔孩子的生活費。我只要了孩子(孩子先天大腦有問題,屬于殘疾人,現年8歲,男孩。)和27000元的存款。現在前妻準備結婚了,找了一個比較有錢的,而且他們有自己的房子住。前妻說我可以帶孩子一直在協議給她的房子里住,但是我不能在房子里結婚。我也知道協議離婚是有法律效果的,但是我現在覺得自己能力有限,以后難以給我的殘疾孩子再買得起房子,所以我向前妻要求去法院更改離婚協議,我把錢和家具、電器給她,她把房子給我;或者我把錢給她,她把房子給我們的孩子,但是前妻不同意。我怕以后她死了,那她現在的丈夫來要求我和孩子搬出去,那我的孩子到那時不是只有死路一條嗎。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前妻更改離婚協議嗎?法院能否支持我的處境?
沈輝律師回復:
你欲起訴要求前妻更改離婚協議,雖然法院應當受理,但就你的情況來講,法院不會予以支持。關于孩子的撫養費,如果在離婚后,你的經濟能力發生變化致使你履行撫養義務發生困難,可以由子女起訴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能作通前妻的工作,將房子贈與給兒子將是較為理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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