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怎樣解決協議離婚中存在的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6 點擊數:13
成都婚姻家庭律師
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那么,如何解決協議離婚存在的問題呢?
1、延長離婚申請的審批期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離婚申請材料后,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這相較于世界其他國家的審批期顯得較短。同時,婚姻登記機關在很短的時間內也難以進行細致全面的審查。
2、適度改革協議離婚登記制度,變形式審查為主為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并重
現行的協議離婚制度屬登記制度,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的是形式審查,應改為對離婚條件進行適當實質審查。
3、建立法院與民政部門的工作溝通協作機制
法院及時向民政部門通報審理離婚案件發現的問題,法院與民政部門聯手開展對婚姻登記人員的法律培訓,提高其依法登記的意識和水平。也可以把婚姻登記工作人員納入人民陪審員隊伍,通過參加庭審更進一步了解情況。
4、婚姻登記人員強化對協議內容的審查
工作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如何依法分割財產,明確債務清償,撫育費的承擔應當合理、合法,并詳細審查離婚協議,彌補當事人因法律知識欠缺甚至因惡意離婚而導致協議內容缺漏、違法,糾正離婚協議的錯誤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