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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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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應具備的實質與形式要件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7 點擊數:10
遺產繼承律師
(一)實質要件
(1)遺囑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對此,繼承法明確指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8周歲以上且精神正常的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具有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可以立遺囑。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因不是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而無效。偽造的遺囑不是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即使偽造的遺囑沒有損害繼承人的利益,或并不違背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屬無效。遺囑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無效,但不影響遺囑中未被篡改內容的效力。
(3)遺囑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或者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繼承法中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遺囑生效時,沒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對應當保留的必要份額的處分無效;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時,遺囑的這部分因違法也應認定為無效。
(二)形式要件
一個合法有效的遺囑,不僅要滿足上面的實體要件,還要滿足形式要件。具體來說,各種形式的遺囑要滿足的形式要件也不盡相同。對于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下的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