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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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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贍養義務的性質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10-17 點擊數:76
1、贍養義務是基于親權關系而產生的,一般情況下不能解除
贍養義務是基于親權關系而產生的只要贍養義務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的身份關系存續,這種權利義務就一直存在。只有在一些法定的情況下贍養義務才能解除,比如成年的養父母子女之間解除收養關系,并且養父母有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經濟收入的情況等。成都離婚律師咨詢
2、贍養義務屬于人身性的專屬義務,是不可轉讓的
贍養義務屬于具有人身專屬性的義務,是不可以轉讓的義務。
但是, 贍養義務人有多個的,他們之間可以對贍養義務進行分配,達成贍養義務分配協議,在各贍養義務人之間的贍養能力產生重大變化、或者贍養人、被贍養人死亡等情況發生時,贍養義務人之間可以就贍養義務進行重新分配。如,兄弟三人簽訂協議,約定由老大、老三共同贍養父親,老二贍養母親。協議簽訂一年后母親就去世了,兄弟人又約定由三人共同承擔對母親的贍養義務;又過了幾年老二因工傷致殘,喪失了勞動能力,贍養義務可以免除,老大賀老三可以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可在此重新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當事人簽訂贍養協議適用《婚姻法》,而不適用《合同法》。如贍養協議中約定“不按期支付贍養費用的,支付××違約金”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屬于無效約定。因為,不支付撫養費屬于違法法定義務,而不是違反合同義務。成都最強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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