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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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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期間繼承的房產算夫妻共有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1-13 點擊數:59
劉女士咨詢:我與丈夫結婚十幾年了,由于他已經有了外心,提出和我離婚,傷心之下,我也不想繼續和他過了。
現在家中共有5處房產,其中有4套是他的父母過世后留下來的。丈夫是家中的獨子,經常出差,公婆在世時都是我悉心照看著。3年前,公婆在一年內相繼過世,并沒有留下任何遺囑。之后,丈夫可能覺得家中沒有老人需要我照顧了,對我的態度開始冷淡起來,對我們的女兒也經常不聞不問,常常以出差為由不回家,一離家就是三四個月。最近他給我攤了牌,承認心早已經不在我這兒了,提出和我協議離婚,可以把我們婚后購買的一套房子歸我,并稱這是對我最大的照顧,否則一旦提起離婚訴訟,這房子他將來還要拿走一半。至于他父母留下來的4套房產,一年前已過戶到他名下,他認為這屬于他父母的遺產,他不會給我,也根本沒有我的份兒。現在我想了解的是,我公婆遺留下來的房產,真的沒有我的份兒嗎?
法律幫辦:《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由于劉女士的公婆生前并沒有留下遺囑,因此,劉女士的丈夫繼承的4套房產,應屬于他們夫妻共同財產,劉女士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對該4套房產一并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