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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chǎn),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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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chǎn)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chǎn)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jīng)完成,個人財產(chǎn)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所以房產(chǎn)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案件可否缺席判決?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1-03 點擊數(shù):19
律師答疑:離婚案件是一種解除人身關系的訴訟,應區(qū)別于一般的民事訴訟,在適用缺席判決時應區(qū)別、慎重對待。
1、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缺席判決,準予離婚;
2、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經(jīng)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的,在可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可缺席判決;
3、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經(jīng)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又無法查明事實的,不應當缺席判決,法院應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爭取讓被告到庭參加訴訟,必要的情況下可采取拘傳的措施。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br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br />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br />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被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受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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