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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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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收養解除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1-26 點擊數:5
我國《收養法》第27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次,關于解除收養關系的后果,我國《收養法》第29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一)收養的協議解除
收養的協議解除是指養父母與養子女雙方同意,終止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
1、協議解除的條件
協議解除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雙方當事人有終止收養的合意,即養父母、養子女雙方都同意解除收養關系,但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之。
當事人雙方終止收養的合意,除了雙方都同意終止收養關系外,雙方還應就收養解除后的財產問題達成共識。協商不成的,可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2、協議解除的程序
我國《收養法》第28 條還規定:“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二)收養的法定解除
收養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的理由將收養關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為。
1、法定解除的條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另一方不同意,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收養關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屬于協議解除。
②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
③養父母與成年的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法定解除的程序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訴訟解除程序,是指當事人(收養人、送養人、已成年的被收養人)通過訴訟,解除其收養關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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