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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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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何判斷婚前財產的歸屬?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12 點擊數:34
當今,AA制等在夫妻間很流行,很多夫妻都很關心:自己的婚前財產,在結婚后是否就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此問題,我們從法律條文入手來詳細敘述。
我國最高法院在《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中明確規定到:“婚前的個人財產和雙方各自所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個人所有。”同時,在《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又規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為此,對于個人婚前的財產其性質是否已經發生了變化,則要看夫妻雙方是否有相關約定。也就是說,如果雙方有約定,那么就按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約定,則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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