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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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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的轉移方式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6-19 點擊數:21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身份權。監護權轉移可以基于法律、習慣或者特別委托發生轉移。監護權的轉移方式有一下幾種:
一、依法或依習慣發生的監護權轉移
這類情況主要是基于“公”的事項(或公權力的介入)而導致的監護權轉移,或監護權的強制性轉移。關于監護權的強制性轉移,我國法律未作規定,但在實踐中則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現象。
1、依法發生的監護權轉移
此種情況下,法律的規定是導致監護權轉移的根本要素。當監護權的行使過程行進到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監護權即時發生轉移。如被監護人被他人收養、父母離婚后子女隨父或隨母一方生活、被監護人依法被收容教養等。
2、依習慣不需要專項委托即可發生監護權轉移的情形。
此種情形主要針對具有“公益”性質的機構而言,如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等公益性機構。
3、福利機構的監護職責。
二、基于特別委托才能發生的監護權轉移
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監護的轉移,尤其涉及非公益性事項的監護權轉移個案,應通過專項委托的方式才能實現。這類監護權的轉移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情況,其監護事項、監護人和受托人的狀況千差萬別,其監護權的轉移亦存在著差異。一般來說,這類監護權的轉移應具備以下條件:
1、監護事項的特定性。
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地委托他人履行,但實際上均得以具體事項確定之。如基于旅游、特種教育、未成年人探親的護送、被監護人的陪護等等。
2、監護人應與受托就監護事項達成協議,通常這種協議應采用書面的形式。但并不排斥口頭形式的適用。
采用口頭形式的,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的,同樣可以確認當事人之間的監護權轉移。
3、受托人必須具備履行監護職責的能力或資格。
受托人在委托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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