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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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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什么樣的人是需要設定監護或代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8-27 點擊數:5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一般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需要設定監護或者代理。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十三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在我國法律上,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一般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由于其年齡、智力狀況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保護自我的能力比較弱,欠缺社會經驗,法律上需要對他們進行特別保護,因此需要設定監護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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