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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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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什么作用?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6 點擊數:13
導讀: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就是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進行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等。接下來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哪些作用?
一、有利于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
由于在婚前辦理了財產公證,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婚姻中的一方也會在心里產生壓力,即使是有錢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如果這樣做,很可能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段感情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可能得到對方更多的好處。所以,在這樣一個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起到了一個約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雙方齊心共創美好家庭。
二、有利于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一對情侶貧富懸殊且認識的時間也不長,那么,在結婚時,為了防止經濟條件差的一方是為錢而來跟富裕的一方結婚,在婚前辦理財產公證將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將來發生爭執,感情破裂,就不會為財產問題爭吵,也不會使富裕的一方因離婚而失去過多的婚前財產。
夫妻互敬互愛,同甘共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會安定,然而在現代社會,這是理想主義,它看完美,而實則隱藏著矛盾和糾紛。這樣的一紙公證,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橐霭l生裂變時,即可按照公證內容,明確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這個法治社會里,一切都講究證據。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它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當然,是否選擇婚前財產公證,完全是雙方當事人的選擇。隨著社會的發展,由于婚姻財產引起的糾紛問題呈上升趨勢。
正是因為大多數的情侶在結婚的時候根本就不會想到有一天會為財產問題發生糾紛,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沒有想到將來的麻煩,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會去為自己的財產在婚前做一個公證。等到發生糾紛的時候,才發現為時已晚??傊?,婚前財產公證對我們中國人來說還是一個比較新鮮的事物,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有助于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
四、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
離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財產糾紛。在離婚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當事人已就離婚達成了一致協議,只是因為無法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而起訴到法院的。
在庭審中,特別是調解階段,經常看到原被告及其親屬為了爭取各自的財產份額而吵得面紅耳赤,他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因為在法庭上都是講證據的,因此,在很多時候,有的當事人因為缺乏足夠的證據而在財產問題上吃了虧,但是也是毫無辦法,因為判決只能依法進行。
進行婚前個人財產公證,在雙方當事人都自愿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就不會再為劃分財產問題而發生糾紛,也就不需要起訴到法院,由此可見,婚前財產公證,在一定程度上預防了可能發生的財產糾紛,這樣不僅方便了雙方當事人,而且有利于社會穩定,還能夠減輕人民法院的審判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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