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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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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分手4年后 女子攜子向前男友索要撫養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0 點擊數:11
婚姻關系以外的兩性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有違社會的道德準則。但隨之而來的非婚生子女本身是無辜的,他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對于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問題是怎么規定的,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撫養費,這都是很現實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婦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撫養自己親子的義務。同時,非婚生子女有贍養和扶助生父母的義務,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歐某與女友林某分手4年后,林某將歐某告上法庭,向他索要撫養費。近日,福田區法院一審判決歐某每月向林某支付撫養費1500元。
接到法院起訴狀時,歐某才知道自己竟然還有個兒子。林某稱,其與歐某經朋友介紹認識,建立戀愛關系并同居,未辦理結婚登記。林某懷孕后不久,歐某與林某分手。小孩出生后一直由林某撫養,但隨著小孩逐漸長大,撫養費日漸增加,林某難以獨立承擔,于是請求法院判令歐某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費1500元,直至小孩年滿18周歲。
法庭上,歐某抗辯稱,從小孩生育至今,林某從未告知過,嚴重影響自己的知情權。歐某不同意共同撫養,要求獨自撫養。既然林某不同意歐某擁有共同撫養權,自己也不應支付相應的撫養費。
法院經調查確認,小孩確系歐某和林某的非婚生子女。法院認為,歐某作為小孩生父,依法應負擔小孩的撫養費。每月支付其撫養費1500元,符合林某目前開銷情況,亦屬歐某收入可承受范圍,法院對林某該主張予以支持。該法官表示,本案林某提交的由深圳市人民醫院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法醫物證司法鑒定意見書》,有效證明了歐某與小孩存在親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