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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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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財產都有哪些屬于個人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1 點擊數:28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個人財產則是在婚姻締結后屬于個人所以的財產。我國婚后個人財產分為協商約定型和法律規定型。那夫妻雙方協商約定為個人的財產的有哪些?法律規定屬于個人的財產的又有哪些?本文將為大家進行闡述。
婚后財產—夫妻雙方協商約定為個人的財產:
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因為我國在民事法律方面都以意思自由作為基本原則。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沒有違法法律,那么他們約定的內容就是有效的,并受到法律保護的。這就表明婚內的任何財產都可以是個人財產。
婚后財產—法律規定屬于個人的財產:
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個人財產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小結:
婚后財產原則上是屬于共同共有的,但是基于當事人的特殊關系或者當事人的特殊要求,在滿足一定的要求之下,婚后個人財產就產生了。在此華律小編提示大家,我國民事法律是法律規定的效力低于當事人約定效力的,只有在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才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