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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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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時如何分割合伙企業中的投資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4 點擊數:28
【法律咨詢】
李女士的丈夫和他人合伙做生意,現在夫妻感情不好,離婚時合伙企業內的資產該如何分割?
【律師答復】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答復:如果你特指的是合伙企業,那么按我們下文中的方式分割財產,由于不少當事人由于不懂法律,把合伙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混淆,把無任何證照的個人和個人之見合作從事經營和合伙企業混淆。合伙企業是一種特殊的企業,比如您找我們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就是合伙企業,還有一些投資公示采取有限合伙的形態。
所謂合伙企業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效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對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的,可以分幾種情況處理在合伙企業中的投資,該企業名下的資產屬于合伙企業所得,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對合伙企業的投資。
一般來說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歸合伙一方的夫妻所有,另外一方獲得折價款。但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將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不過合伙企業中還有其他夫妻之外的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其他合伙人即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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