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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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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父母爭奪五歲孩子監護權,居委會直接指派是否正確?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2 點擊數:17
【法律咨詢】
李某某、夢某某之子李某一5周歲,李、夢離婚后對誰擔任李某一的監護人發生爭議,李某一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有權指定,這個說法對嗎?
【律師答復】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真正可能發生爭議的是由誰直接撫養,而不是誰擔任監護人。此說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