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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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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家庭暴力的賠償以離婚為前提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3 點擊數:7
【基本案情】
張某(男)與李某(女)2002年結婚。婚后,張某常因瑣事而對李某大打出手。2004年的一天,張某又因于李某吵架而狠抽李某一巴掌,致使李某幼兒出現中毒耳鳴并伴有經常性的頭疼,后經醫院查檢,李某被張某達成中毒腦震蕩。經過近一個月的治療,李某出院,所花醫療費及住院費計6000多遠。出院后,李某以張某存在既提高暴力圍毆,向法院氣體離婚只是,并要求張某對其進行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與李某之間的矛盾屬于一時的家庭內部矛盾,經過雙方的相互溝通和交流,這種矛盾可以得到解決。從維護家庭穩定的方面卡率,法院最終判決張某和李某不準離婚。對于李某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法院認為雖然打印張某對李某事實清泉行為而趙川了損害,但6000多元的醫療費都是用張某和李某的共同財產支付的。在發端沒有判決張某與李某離婚的情況下,張某的絕大部分財產都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沒有必要單獨分離出來支付給李某作為賠償金。最終,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為依據,判決不準離婚的同時駁回李某要求張某賠償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
上述案例是因家庭暴力致害請求額皮廠的一個較為典型的案例。從中可以看出,法院對于這種情況下的賠償請求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但即便在這一訴訟中沒有得到法院支持,也并不意味著以后沒有機會。根據《婚姻法》第46條和《婚姻法解釋(一)》第29條的規定,只要法院判決準予雙方離婚時,就可以對損害賠償的請求額作出處理。此時,被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就可能會得到支持。因此,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應該注意留存家庭暴力使自己受到傷害或損害的證據,以備將來在離婚損害賠償訴訟中庸確鑿的證據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