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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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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結婚10年6次上法院鬧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0 點擊數:114
“婚姻豈能視為兒戲,怎么經得起如此折騰?”曲靖一對夫妻在10年的家庭生活中,竟6次上法庭離婚。近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令人深思的婚姻家庭案作出二審,維持一審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
現年38歲的小榮是重慶人,2004年1月,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大他兩歲的曲靖姑娘小云,雙方交談甚歡,倍感投緣,不久便確立了戀人關系。當年3月27日,熱戀中的兩人興沖沖地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2007年12月13日,兩人迎來了小家庭的第三個成員——帥氣陽光的浩浩。
婚后,面對平淡的家庭生活,最初的激情慢慢消退。小云開始抱怨小榮不會過日子,小榮則覺得小云對自己不像婚前那么體貼關心……
2009年6月3日,小榮悄悄走進了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同月30日,經法官主持調解,兩人最終和好。然而過了不到兩年,2011年4月18日,小榮再次將離婚訴狀交到了宣威市法院。不過這一次,他第二天便主動撤回了起訴。但是當年5月9日,小榮又走進法院。經親友勸說,當年6月16日撤回了起訴。2012年9月6日,小榮第四次向宣威市法院起訴。經公開開庭審理,法庭認定雙方感情未破裂,判決不準予離婚。
2013年5月29日,小榮向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起訴,同樣被判決不準離婚。
2014年3月13日,小榮第六次向法院遞交訴狀,強烈要求離婚。
麒麟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認為,作為丈夫和父親,小榮本應更多地承擔對家庭的責任,但其無意緩解夫妻矛盾。經宣威市法院、麒麟區法院審理,先后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并無改善,現夫妻關系僵持,改善已不可能,應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遂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同時,鑒于審理中,小云經法院3次傳票傳喚、兩次詢問要求其按時開庭,但無正當理由未到庭,雙方婚后財產無法查實,對小榮起訴分割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的訴請,法庭不作處理。
一審判決送達后,小云以要求撫養婚生子、判令小榮支付撫養費等提出上訴。曲靖中院二審中,經詢問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對判決離婚無意見,故一審判決并無不當,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可另行主張權利。法庭遂駁回小云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表示,婚姻不是兒戲,也不是兩個人簡單地湊在一起。一段不幸的婚姻背后至少牽扯3個家庭,也耽誤了當事人自己美好的青春。所以在結婚之前要想好了,離婚之前也要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