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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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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妻子分娩不到一年丈夫竟起訴離婚 被法院駁回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30 點擊數:32
【基本案情】
小楊與小江于2013年2月21日登記結婚。2013年10月31日,小江生了一個男孩。家里有了小寶寶,三口之家本該更幸福,可是小楊與小江在生活中發生了矛盾,一氣之下,丈夫小楊便訴至法院,要求與小江離婚。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小楊起訴與小江離婚時,小江分娩未滿一年,也沒有證據證明小楊起訴離婚確有必要,所以,小楊暫時不具有起訴權。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駁回小楊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