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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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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私家偵探活動會坐牢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2-01 點擊數:44
私家偵探活動會坐牢嗎?近年來,許多打著“咨詢公司”旗號的私家偵探所“幫助”已婚女性打起了婚姻保衛戰,為婚姻亮起紅燈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調查等服務,但“偵探”的調查卻會觸犯刑法。近日,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沒收非法所得20余萬元,并處1萬元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8月,王某因發現其丈夫出軌而想要離婚,但是考慮到爭取孩子撫養權、財產等方面的原因,希望可以搜集到其丈夫出軌的證據。后王某通過朋友推薦找到一家“靠譜”的本地私家偵探社,并通過微信與對方取得聯系,希望偵探社能幫其查找丈夫的開房記錄。2014年圣誕節前,在談好5000元的價格之后,王某通過支付寶轉賬將錢轉入對方銀行賬戶,并將其丈夫的身份證號發給了偵探社工作人員。三四天之后,工作人員先是通過微信將丈夫的戶籍、車輛照片發給了王女士,隨后又將多張開房記錄照片傳了過來。
該院刑庭庭長龔雷介紹,“被告人李某通過在他人汽車上安裝GPS定位器的方式,實現對目標人物的跟蹤。而到達目的地之后,就使用暗拍工具進行拍攝,最后把拍攝到的照片發回給委托人,收費價格也是從幾千到幾萬元不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為非法牟利從事“私家偵探”業務,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調查他人婚外情、個人行蹤等,采取安裝定位器、派人跟蹤等手段,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余條,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0余萬元,其行為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目前我國尚無任何法律確立私家偵探社的法律地位。盡管私家偵探獲取到了一定信息,但因其獲得手段是違法的,故很難在訴訟過程當中作為合理證據進行舉證。公民如碰到婚姻問題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不能寄希望于沒有保障的“偵探服務”,更不要輕易泄露自己以及家人的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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