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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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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網絡婚姻會構成重婚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14 點擊數:21
重婚罪律師
在網絡上成一個“家”很容易,只要輕點鼠標,進入網站的“虛擬社區”,注冊為會員,就可以與其他網友談情說愛,并走進網絡婚姻的殿堂。網絡婚姻,是指男女雙方用虛擬身份借助網絡這個互動平臺,在虛擬的圖文環境里體驗兩情相悅、男婚女嫁、家務操持,甚至“生兒育女”。它避開了交織著鍋碗瓢盆與生存感悟的現實婚姻生活,靠網絡圖標和象征符號虛擬現實,追求寄托,不說是游戲人生,也是游戲婚姻。
網絡婚姻是對現實婚姻的模仿。一是,結婚條件的模仿。現實婚姻的成立,婚姻法規定雙方須有結婚合意、須達到法定婚齡、禁止重婚、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網絡婚姻的成立也須遵守一些游戲規則,如有的虛擬社區聲明發帖超過200個者即為成年男女、雙方結合須自愿、禁止重婚、禁止同性結合等。二是,結婚程序的模仿。婚姻法規定登記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網絡婚姻也要履行登記手續,即在虛擬社區的結婚登記處登記。另外,還可以舉行結婚儀式,邀請虛擬的親戚朋友參加,隨份隨禮,鬧婚鬧房。但是虛擬的社區是無法控制的,因此玩主免不了嘗試婚姻快餐,分分合合,聚聚散散,最后突破現實禁忌,網上“違法”,追求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樂此不疲。網絡婚姻這種e時代的新生事物逐漸成為一種時尚。耄耋老者,青年少年,都有在網絡婚姻中隨情徜徉的,有的甚至不能自拔。這些不同年齡、不同身份的網民過著大致相同的生活,有人將其概括為“一頭熱,一頭冷”:對網上的伴侶甜言蜜語,關懷備至,對現實中的家人不聞不問;在網上“家庭”中勤快地操持“家務”,真正家里的金魚卻翻了肚皮。
網絡婚姻對于孩子來說是現代版的“過家家”,沒有了大雜院的小伙伴,孩子用這種方式來填補乏味的課余生活。但家長對此很難理解。一位初中生的媽媽發現兒子竟然在網絡上已結了三次婚,吃驚得說不出話來。她擔心: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這種隨意的行為會影響孩子今后的結婚觀。網絡婚姻對于暫時結不了婚或者結不起婚的年輕人,如同一場現實婚姻的彩排。成本低廉的網絡婚姻只要支付一點上網的費用,就能享受到結婚的全套服務:發喜帖、辦喜宴、拜天地、安家落戶、結婚生子。而對于那些已經結婚的人,浙江省社會學會副秘書長李一說,沉迷于網絡婚姻的已婚男女對現實的婚姻多半不滿足,鍋碗瓢盆的壓力把他們往婚姻外推。對不滿現實婚姻的已婚男女來說,夢幻而甜蜜的網絡婚姻有著強大的吸引力。在這“一推一吸引”之間,已婚網民紛紛建造起童話般的網絡婚姻城堡,以此來彌補自己現實婚姻的情感缺陷。
網絡婚姻的行為到底算不算“重婚”?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中對“重婚”的定義,如果網絡婚姻沒有從虛擬的網絡演化到現實生活中的婚外情或非法同居,網絡婚姻并不具備“重婚”的實質性認定。因此,網絡婚姻因其虛擬性逍遙在“重婚”的罪名之外。但事實上,虛擬網絡并不虛化,網絡婚姻已逐漸成為婚姻的“冷面殺手”,家住武漢市江岸區的丁女士突然發現丈夫在網上已經結婚2年,并有一個1歲半的“兒子”,一怒之下要狀告丈夫“重婚罪”,并要求其進行精神賠償。重婚罪律師認為,沉迷于網絡婚姻的一方相當于道義上的“紅杏出墻”,當事人已違反了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的規定。另外,因“網絡婚姻”的過錯方將夫妻共有經濟財產花費在“網絡婚姻”的開銷上,并有“家庭冷暴力”傾向,在客觀上、主觀上導致了無過錯方的損害,構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事實侵權,因此,在法院判定離婚時應該給無過錯方相應的保護措施。
對于僅僅是一方當事人發生網絡婚姻的這種情況,網絡婚姻現在還只能作為婚姻感情破裂的原因,無法上升到“重婚”的罪名。因為在實施過程中,“忠實”的內涵很難界定,案子常常到后來只能不了了之。網絡婚姻與現實婚姻有本質的不同?,F實婚姻中,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經婚姻登記機關批準登記后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否則就是非法的或無效的、可撤銷的。網絡婚姻完全是虛擬的,具有隱匿性的雙方依賴圖文符號的互動完成結婚過程,無須背負婚姻的義務與責任,因此,它不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婚姻,談不上絲毫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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