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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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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幾種特殊情況下的法定繼承主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23 點擊數:24
因夫妻離婚、子女去世、收養子女等原因產生的繼承主體常引起人們的一些誤會,現單獨說明如下:
一,夫妻離婚對于親生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不產生根本影響。
父母離婚,不管子女歸哪一方撫養與另一方的關系仍是親生父母子女關系,互相仍有贍養、撫養和法定繼承權。即使離異后子女改姓甚至雙方不怎么來往,也不能從法律上改變這種法定的權利義務。
二,繼父母子女之間是否有繼承權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系。
父母再婚時,如果子女已成年,肯定與父母再婚的對象不能形成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互相之間沒有相關權利義務和繼承權。
如果當時子女未成年,則要看具體情況判斷是否與繼父母形成撫養關系,比如看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撫養教育事實,如果確認有撫養關系,那么繼子女就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且雙方互相產生法定繼承權。
由于上述規定的存在,就可能出現,一個子女同時與親生父母有相互之間的繼承權,且與繼父或繼母之間也有相互之間的繼承權的情況。
三,非婚生子女和養子女與父母之間的繼承權同親生子女與父母的繼承權相同。
非婚生子女與其親生父母的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互相之間是有撫養、贍養義務的,當然也是有法定繼承權的。
符合《收養法》規定收養子女的,在養父母子女之間就形成擬制血親關系,除非解除收養關系,否則互相之間的權利義務同親生子女相同。
收養是目前唯一一種能斷絕親生父母子女法定權利義務的方式,與養父母形成收養關系,就意味著與親生父母及相關親屬的關系的結束,不再與親生父母及相關親屬之間有法定繼承權。
四,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
因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實踐中真正能繼承兄弟姐妹財產的情況很少。在此只做簡單說明。
除父母完全相同的兄弟姐妹以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之間也是有法定繼承權的。
五,喪偶兒媳、女婿也可能有繼承權。
子女如果在父母在世時先去世,兒媳和女婿原本是對配偶的父母無贍養義務的,當然也不享有對配偶父母的財產的繼承權。
但是如果在配偶去世后,兒媳和女婿對配偶的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那么在法定繼承時,喪偶的兒媳、女婿列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喪偶的兒媳、女婿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不影響其子女原本就有的代位繼承權。關于代位繼承的問題,將另行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