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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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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法定繼承人順序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8-19 點擊數:15
在我國,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就是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處理他所遺留的財產。而法定繼承則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和分配辦法對遺產進行繼承,這種繼承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來進行的。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后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別外,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喪偶的女婿與岳父母之間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是有不少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盡了撫養義務,這種道德風尚是十分可貴的。因此,《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關于法定繼承人
由于各國的歷史傳統和社會習慣不同,法定繼承人范圍也不相同。大陸法系諸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較寬,現行《法國民法典》規定:死者的子女及其直系卑親屬、直系尊親屬、旁系親屬,包括表兄弟姐妹及其直系卑親屬和死者的生存配偶,均享有繼承權。如死者并非無能力立遺囑,亦未被剝奪公民權時,十二親等以內的旁系親屬有繼承權(第755條)。1896年《德國民法典》規定繼承人范圍,包括直系卑親屬、父母及其直系卑親屬、祖父母及其直系卑親屬,直到高祖父母及其直系卑親屬。英美法系各國,如英國繼承法分動產繼承和不動產繼承兩種制度。不動產的繼承人主要是直系卑親屬;動產的繼承人包括直系卑親屬、配偶、直系尊親屬、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美國的繼承制與英國大致相同,但其各州的具體規定各有小異。1964的《俄羅斯聯邦民法典》規定的繼承人范圍,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蘇聯和一些東歐國家還規定,除上述親屬外,被死者生前扶養1年以上無勞動能力的人,也是法定繼承人。這種規定,具有一定的社會互助性質。
根據中國的司法實踐,繼承人范圍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性別、年齡、婚生與非婚生的限制(見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同親生子女一樣,享有同等的繼承權。但是由于“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婚姻法》第20條),從而養子女喪失對生父母的遺產繼承權(見收養)。繼子女同繼父母間的繼承權,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只以互有扶養關系的為限。喪失配偶的兒媳同公婆之間、喪失配偶的女婿同岳父母之間的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在審判實踐中也依他們之間的扶養關系而定。對父親死后才出生的子女,即遺腹子,世界各國的繼承法都特別規定保留其應繼份額。如果胎兒出生后存活,就取得這份遺產;如果是死嬰,則為他保留的份額,由其他法定繼承人分配。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親,不僅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是半血緣關系的同父異母的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間也都互有繼承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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