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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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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隔代撫養案例分析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1 點擊數:8
在我國,由于父母都要上班,小孩一般都由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來帶。但是,隔代撫養并不能因為親情,而忽視法律的約束,現實生活中,因為老人帶孩子導致家庭矛盾的案例也多。
一、案例
姚先生與沈女士于2010年生育一女。因兩人均需上班,便交給了姚先生父母照顧。2015年3月,由于姚先生與沈女士均長達半年對女兒不聞不問,甚至連女兒的撫養費用也未給分文,姚先生父母在交涉未果之后,只好訴請法院,要求判姚先生與沈女士支付自己所墊付的撫養費用。法院支持了二老的訴訟請求。
二、點評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分別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因此,父母是對子女有撫養的責任的人,有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義務,本案中姚先生與沈女士不僅健在,且至少具有支付女兒撫養費的能力,自然不能把撫養責任推卸給姚先生父母,姚先生父母也不具備必須獨自承擔撫養孫女義務的法定條件,故他們有權向姚先生與沈女士索回已墊付的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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