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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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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從案例探析隔代撫養引發的法律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7 點擊數:13
成都婚姻律師事務所
(一)案例
李先生與王女士于2003年登記結婚,并于2005年生育一子,因二人均上班,李先生的父母義不容辭地承擔起了照顧孩子的責任。2011年,李先生與王女士因感情不和離婚,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由李先生撫養兒子,王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而實際上孩子在雙方離婚之后還是一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2012年,二老將李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李先生負擔自孩子出生起到現在的全部費用。李先生辯稱,自己的父母作為孩子的爺爺奶奶,帶孫子是應該的,對于二老向自己提出的支付請求,他表示同意,但明確表態沒有支付能力。事后,法院查明,孩子出生后,二老并沒有與兒子兒媳約定需要給付撫養費,而是出于親情自愿協助撫養孫子,因此,這期間要求子女給付撫養費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李先生夫婦離婚后,孩子經協議由李先生撫養,但其沒有實際盡到撫養孩子的責任,應該向自己的父母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及其他費用。據此,法院判決,李先生在判決生效后,向自己的父母支付包括孩子的幼兒費、醫藥費等費用。
(二)法律評析
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從法律層面講,父母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責任。但在“隔代撫養”成為普遍社會現象的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經濟上的過多付出直接導致了孩子父母對老人的過度依賴。對于父母離異的情形,如果由直接撫養一方的父母實際進行撫養,如本案中的情況,祖父母在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情況下,有權利提起訴訟并獲得法律的支持。“隔代撫養”的傳統在我國由來已久,老人們幫著帶孫輩的情況非常普遍。但因隔代撫養產生的家庭糾紛也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隔代撫養這一社會現象引發的法律問題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