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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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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共同股權分割方法股票的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4-05 點擊數:8
核心內容:股票是夫妻共同股權的表現形式之一,基于意思自愿原則,夫妻可以協商的方式分割共同股權,協議分割夫妻共同股權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如果夫妻協商不成,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夫妻共同股權的特性,按照夫妻共同股權的分割原則依法判決。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夫妻共同股權分割方法之股票的分割。
(一)就自由流通股而言,夫妻雙方可協議將股票歸一方所有而給予另一方相當于股票價值一半的補償或者雙方折半共享或者雙方都不想持股時分割拋售后的價金。
(二)就限制流通股而言,要具體分析各種限制情形,分門別類地予以分割。
第一,法定期限內股的分割。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45條第3款,《證券法》第39條第2款、第41條、第42條,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第40條,以及1998年8月24日中國證監會上市部《關于加強上市公司主要股東變更審查工作的通知》第3條等的規定,法定期限內股在法定期限內禁止轉讓。故夫妻雙方在法定期限內分割這種股票時,只能采取維持原狀的分割方法,對沒有持股或持股少于另一方的應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二,不清潔股的分割。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78條第2款的規定,不清潔股票因設定質權而禁止轉讓。此部分股票也只能維持原狀,并給予沒有持股或少持股方以相應的折價補償。
第三,特殊主體股的分割。
特殊主體股因主體特殊而禁止轉讓,對于該部分股票也只能有原持股人持股,并給予未持股或少持股方以相應的補償。此外,對于某些依法不能持股的主體,如依《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3條的規定而不能擁有股票的夫妻一方,只能由持股方給予相應的價金補償。
第四,記名股的分割。
依據《公司法》第36條的規定,記名股依夫妻協議或法院判決歸另一方所有的,應當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夫妻折半共享的,分割出去股份的夫妻一方也應進行股份變更登記。
第五,內部職工股的分割。
股權屬個人財產,應如何分割?
只分收益不分股權。
屬于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是指用個人婚前財產或者婚后約定歸個人所有的財產投資的股權。這部分股權本身屬于個人財產,但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潤分紅,股價上漲拋售增值的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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