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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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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協議要怎么簽才有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5-19 點擊數:8
1、什么是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2、婚前協議包括什么內容?
協議的組成結構相對簡單,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婚前協議要怎么簽訂才有效?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
(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并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并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于自愿簽字。
(3)公證。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強制執行。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以前的任何時間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以前就簽訂。這樣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的壓力,并可證明雙方簽字以前,都有經過縝密的考量。
(5)有律師代表。
(6)雙方都已經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后簽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4、簽訂婚前協議是要注意什么問題?
(1)意思表述要明確。意思明確是任何一種協議都要求的,對于婚前財產協議的要求也是一樣。而且,婚前財產協議,基于其簽訂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確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協議的理解發生爭執而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閡。
(2)條件設定清楚。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后生效。在大多數情況下,伴侶在簽訂協議時都會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對于婚前財產協議來說,明顯的是為結婚后共同生活所簽署的約定,也即應以結婚登記為有效要件。其二,有的伴侶在約定婚前財產歸婚后共有時,會作出這樣的約定,“若雙方不離婚,則此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財產約定,實際等于沒有約定。從財產協議的最終效果來說,為離婚財產分割提供了便利。此類約定,對于非財產所有者一方來說,顯然是不利的。
(3)體例規范明了。意思的表述清楚,層次分明,不致發生歧義。作為協議來說,還是要遵從一定的范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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