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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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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家暴離婚如何取證?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0 點擊數:8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近些年比較熱議的話題,并不是說它之前就不存在,而是新聞傳播途徑的迅速化,使得大家對這個問題予以重視。所謂的家庭暴力,顧名思義就是指存在家庭里的暴力行為。主要是指,以毆打、捆綁、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等方面進行傷害的行為。家庭暴力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這種行為主要存在于親屬之間,不僅指有血緣關系的親屬之間,也可能是收養與撫養關系、姻親關系之間的暴力行為。這些行為都嚴重侵害被害者的人身和人格的健康,若不予以重視,將會危及被害者的生命安全。
二、怎樣對家庭暴力進行取證
我國法律規定,對于虐待罪也是要告訴才處理的,就是只有被害人自己向有關機關提出訴訟,才會得到解決。除非是造成了特別嚴重的結果,因此,受害人在遭遇這些暴力行為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收集相關證據,沒有證據,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那么,如何進行證據的收集呢,以下進行了簡要的羅列:
(一)在對方使用暴力時,要盡量讓鄰居、居民委員會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婦聯機構進行處理,并將相關的書面記錄予以保存,可為以后作為證據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門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出警記錄能夠證明該案案由、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記錄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暴力行為的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當事人對于這種證據一般是無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調去、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當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師到法院的申請調查令進行調查。
(三)當事人可以對自己所經歷的家庭暴力,進行錄音或是錄像,這種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的一種,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存在,還需要同其他的離婚證據相互印證,該部分證據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四)醫院的一些診斷書或是實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證書》,醫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輕重傷的診斷證明,還包括診斷機構所作出的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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