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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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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分居多年想離婚找不到人怎么辦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2 點擊數:9
于某與妻子張某分居多年,張某想結束這段婚姻,卻找不到妻子的人簽一些相關的文件,怎么辦?這種情況下張某還能和妻子離婚嗎?下面提醒您,一方下落不明時,或通過其他方式找不到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基本案情】:
于某今年40歲,和妻子張某已經分居18年,一直沒辦離婚手續。
1996年7月,二人在親戚的介紹下結為連理。1997年2月份開始,于某和妻子因性格不合分居,年末兩人簽了協議離婚。就這樣,于某和妻子各自生活,但是戶口本上婚姻狀態那一欄一直是“已婚”二字。今年3月份,考慮到女兒馬上高中畢業,于某也想開始新的生活,且在一些需要夫妻同時簽字的事情上,都因為找不到妻子而做不了。
讓他始料未及的是,給妻子張某打電話,對方稱已經離了婚,查找其戶口本信息,戶口本婚姻狀況一欄已變成“離異”,這讓于某很詫異,于是開始四處辦理離婚手續,再給妻子打電話,電話就變成關機。到區人民法院訴訟,對方稱需要所在社區和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但是到跑了來來回回好幾趟,證明也沒開明白,這讓他犯了難,難道一直聯系不上,婚就離不了嗎?
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是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解除婚姻關系,二是一方下落不明時,或通過其他方式找不到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發布公告,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為告之。張某所在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表示,于某需攜帶訴訟狀和結婚證到法院立案窗口辦理。
關于離婚途徑的知識拓展
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的一種方式。這種情況,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且對子女撫養關系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問題(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必須先進行調解,經查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則應判決準予離婚,并對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