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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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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女子查出前夫出軌獲賠 婚姻不忠破壞了夫妻關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09 點擊數:22
【基本案例】
19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聞通氣會上,河南省高院副院長史小紅發布了10起家事審判的典型案例,今年1至10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家事糾紛案件11萬余件,主要案件涉及感情、親情等。要求堅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成立家事審判法庭。
2003年,周某與張某登記結婚,婚后生有一女一子。2013年7月,張某提出與周某離婚,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離婚,張某一次性給付周某3.8萬元。離婚后,周某發現2013年5月,張某與某女生有一女。起訴要求張某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3萬元。
滑縣法院審理認為,依據我國《婚姻法》,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最高法《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