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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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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無證據的離婚訴訟如何應訴?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2 點擊數:75
當事人咨詢:
女方因流產(已超過一年)而落下疾病,有醫院證明。 雙方有一個15000元的存折,男方已取走5000,另一萬是女方向姐姐借的款項(無借條),現被女方取走。 夫妻二人做買賣,交有3000元押金 二人租鋪面,干了三個月,剩余3個月以每月550元轉租給別人,女方是被趕出的,什么都沒有帶走 法院已將嫁妝查封,但封條上沒有法院的公章,男方在訴狀上稱要平分債務(估計要造假證),問題在于:女方現在無法對上述事實舉證。
律師回復:
你所咨詢的問題,主要涉及婚姻法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關于夫妻共同債務:假如男方出示假證必須同時證明該債務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所以男方出示假證并非易事。
2、關于嫁妝問題:婚姻法已有明確規定:“離婚時陪嫁物品歸女方所有”。
3、關于疾病問題:女方可提出由于流產而落下疾病請求男方予以補償。但需相關證據予以佐證。
4、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男方支走的5000元以及房租和押金3000元應以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針對男方支走的5000元可申請法院調取相關證據。其余的需由自己舉證。
5、假如女方有證據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存在過錯,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男方應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
知識關聯: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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