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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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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親子鑒定在我國存在的主要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5 點擊數:10
專業婚姻律師
目前,我國對親子鑒定缺乏統一的、專門的管理,鑒定的部門很多,不但有公、檢、法的鑒定部門,還有血液中心、研究所、高等院校、公司等,甚至一些中小城市的某些專業單位為了搞“創收”,即使條件不具備乃至根本無條件也受理親子鑒定業務。令人擔憂的是,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非司法鑒定單位單純采用常規血型檢測方法進行親子鑒定。由于我國尚未制定統一標準對各親子鑒定實驗室進行考核,因此其技術水平也就無法得到確認。由于鑒定機構無統一的鑒定規范,也無統一的判斷標準,這種無序充滿了隱患并帶來了許多負作用。導致這種負作用既有立法滯后的因素,也有司法實踐中的原因。
從立法上來講,親子鑒定問題,我們國家目前無任何法律來認可或規范其程序及效力,所以,它是法律上的一個空白點。親子關系屬于親屬法律關系,而從大系來講,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而我國的民法體系中,除了《民法通則》,只有《婚姻法》、《繼承法》等單行條文,對于親屬關系,并沒有單行的《親屬法》來規范。
在實踐中,司法鑒定機構只能依法受理由案件承辦機關委托的訴訟性鑒定,不能直接受理個人委托。也就是說,我國有許多親權糾紛并未進入訴訟程序,大量訴訟外親子鑒走由非司法鑒定單位在違法受理。一方面,社會大眾對于親子鑒定有著強烈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立法的滯后和司法的被動,導致大量的不正規的非司法鑒定機構摻雜其中,一擁而上,對社會穩定產生了不利影響:尤其是錯誤的鑒定報告,不僅傷害了個人感情,還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危害,給正當的司法鑒定的權威性帶來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