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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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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分割個人財產有哪些法律依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11-01 點擊數:5
對于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孳息的歸屬情況應該根據孳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其歸屬。如果單純基于自然原因或非所有人未投入任何財產或勞務而產生的孳息,如個人存款的利息、未經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未曾付出勞動的孳息應屬夫妻個人財產;如果孳息的產生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協力,婚后付出了勞動的租金、增值的股票等孳息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后取得的個人婚前財產孳息是認定為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審判實踐中常碰到而新婚姻法又未明確規定的難題。對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孳息的性質:
首先我們應當看當事人對此有無約定。《婚姻法》屬于私法范疇,體現了意思自治的精神。當事人可以對婚前財產怎樣歸屬,婚后財產怎樣分割以及婚前財產孳息婚后怎樣歸屬等等一系列在以后婚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約定。只要有約定的,則依照其約定確定財產的歸屬。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則依照法律規定確定各種性質的財產怎樣歸屬。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收益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單就從這一條來看,筆者認為規定得很好,很能體現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因為夫妻是一種比其他任何社會關系都更為密切的關系,在男女婚后朝夕相處的日子里,財產很難分得一清二楚。配偶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常常是夫妻雙方彼此支持的結果。事實上,人們幾乎不可能判斷配偶一方在獲得財產利益時,另一方配偶在操持家務、養育子女、外出就業和情感支持等方面提供了多少幫助。一方財產收益歸于共同財產,確實為在婚姻期間犧牲較多時間在家庭和孩子身上的配偶一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護和精神上的支持,有利于加強婚姻內部的凝結力,能很好地體現婚姻的倫理性。但是這一條只規定了以投資的形式使婚前財產產生孳息的歸屬,并沒有涉及到以其他形式使婚前財產產生孳息的歸屬情況。實踐證明,想用這一個條文解決所有可能出現的孳息歸屬情況并不現實,還有很多特殊性質的情況需要解決。
綜合各方面因素,對于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孳息的歸屬情況筆者同意上述的第三種觀點,應該根據孳息產生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其歸屬。如果單純基于自然原因或非所有人未投入任何財產或勞務而產生的孳息,如個人存款的利息、未經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未曾付出勞動的孳息應屬夫妻個人財產;如果孳息的產生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協力,婚后付出了勞動的租金、增值的股票等孳息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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