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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xù),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guī)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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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涉外繼承的幾種情況?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11-02 點擊數:52
涉外繼承的幾種情況?
所謂涉外繼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時,依法將其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種法律制度,這里所謂繼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繼承法律關系的幾外因素(主體、客體、權利義務)中,至少有一個因素是與外國有聯(lián)系的。涉外繼承包括以下幾種基本情況:
一、被繼承人是外國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是外國人,或在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外國人。
三、遺產在外國。
四、繼承關系中的法律事實(被繼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遺囑的行為)發(fā)生在國外。
以上幾種情況,都是在繼承法律關系中僅有一個因素與外國有聯(lián)系,這里需要明確的是,涉外繼承法律關系中至少要有一個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個涉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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