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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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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已故被征地者的征地補償款屬于遺產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11-15 點擊數:63
征地在農村來說是有很多的好處的,而且農村人稍微年輕點的整天就想著自己的地方被占,可以到城里得個房子了,那么已故被征地者的征地補償款屬于遺產嗎。
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個人承包應得收益可以繼承。而征地補償款是國家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補償給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又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給喪失承包地的承包農戶家庭,用于對失去土地農戶的預期損失補償及安置,以保障失地農戶將來的生產生活。因此,征地補償款從性質上不屬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遺產范圍。
繼承權實現
繼承權的實現,亦稱為繼承權的兌現,指繼承人依法取得繼承權后,根據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的法律后果。
繼承權的實現要具備幾個前提條件:
1、繼承人在繼承權主體的范圍內;
2、繼承權人沒有喪失繼承權;
3、繼承權實現的內容是合法的,沒有侵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后,任何一方繼承人均有權提出分割遺產。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綜上,已故的征地者的征地補償款不屬于遺產范圍,但是這個土地的收益是可以進行繼承的,土地的所有權是屬于國家的,是不會賠你土地的,但是你土地上的房子會進行賠償還有土地中的附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