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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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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后才知前夫是千萬富翁,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怎么判?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4 點擊數:36
【案件概況】
原告崔萍與被告張大偉原系夫妻關系,婚內生有一子。張大偉在深圳與人合伙做生意,并貸款150萬元在北京西三環買了一套復式住宅給崔萍和兒子改善居住條件。2010年的一天,張大偉從深圳打來電話,說生意做賠了,實在無力負擔每月高額的房貸。2011年,因拖欠按揭款,崔萍被銀行起訴至法院。張大偉對崔萍說,他會想辦法借錢堵上這個窟窿,把剩余的房貸一次性還清,但是崔萍必須和他離婚,這樣債主只能找他一個人要錢,不會連累崔萍母子。2012年初,崔萍起訴離婚。經法院調解,雙方就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了協議:雙方認可名下存款歸各自所有;雙方認可名下僅有一套房產歸崔萍所有;雙方認可名下無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基金等;雙方認可除房屋貸款外,均無其他債權債務。
2012年底,崔萍偶然得知,張大偉在深圳的公司生意做得非常大,持有價值上千萬元的股票,還擁有多處住宅、別墅等房產。崔萍將張大偉起訴至法院,要求按照60%的份額分割離婚時尚未分割的股票、存款、房產等夫妻共同財產共計30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截止到離婚當日,張大偉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賬戶及深圳分公司賬戶內擁有股票價值為1000萬元。張大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深圳購房5套,并于離婚前夕全部出售,所得款項近2000萬元。最后,法院判令對崔萍、張大偉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張大偉給付崔萍股票折價款、公司股權折價款、房屋變現債權折價款共計1800萬元。
【連線法官】
離婚時未處理財產 離婚后仍可以分割
承辦此案的法官說,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起訴要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當事人依據該條款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尚有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次日起算。本案中,崔萍在離婚后才知道張大偉的真實財產狀況,經查實,股票、債權等確屬離婚時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按照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分割。
該法官同時指出,離婚時隱瞞財產狀況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本案中,張大偉在離婚時未將股票、債權的情況告知法庭,具有隱瞞財產的行為,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訴訟中崔萍要求按照60%的份額分割財產,有法律依據,法院予以支持。
保險在私人財富管理中的功能
基礎保障
保險的基本功能是可以實現風險轉移和價值補償的目的。通過投保適當的險種,可為客戶提供諸如身故、重疾、退休養老、健康醫療、家庭財產、企業生產安全、工程責任等風險的防范,為客戶的家庭、企業保駕護航。另外,目前流行的新型人身保險,如分紅險、萬能險等還具有保值、增值的效果,在提供長期保障的同時,財富亦可得到一定的增長。
財富傳承
除了基礎保障功能外,大額人壽保單還具有財富傳承的功能。為什么人壽保單可以實現財富傳承?人壽保單的投保人、保險人以及受益人,依次可以對應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因此也具備了財富傳承的架構。另外,可以通過投保時機選擇、保險金給付方式等個性化設定,可實現財富傳承方式的定制化安排。
如果需要撤銷或變更財富傳承安排,則可以通過保單退保、更改受益人等方式進行變更。如果中途需要用錢,還可以通過保單貸款這個便捷通道進行融資,兼顧了流動性。可以說,借助保險這個工具,可以方便、快捷地將現金類資產順利分配給家庭成員,最大化地避免家族資產糾紛和流失,協助客戶實現財富的平穩傳承。
資產隔離
無論是第三方咨詢公司還是農行自行開展的研究報告顯示,國內私人銀行客戶70%以上都是企業主,其中又以中小企業主為主。這些企業普遍存在一個現象就是公司治理不健全,財務制度不規范,公司財產和家族財產沒有嚴格的界限。因此就導致一旦企業經營出現問題,很容易波及家庭財富。而通過人壽保單的財產轉移功能和人身依附屬性來進行提前安排,可以大大降低這部分資產被追償的風險,相當于在企業資產和家族資產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增強了財富的安全性和穩健性。
婚姻資產保全
人壽保單還可以用來防止家族資產因婚姻問題導致的流失。人壽保單具有財產轉移的功能,保單上也載明了保單利益的歸屬,這樣可以用來界定和保護婚姻中的個人資產部分。例如,在沒有婚內財產協議或財產公證的前提下,婚前的現金類資產在婚后極易發生混淆而轉化為共同財產。
但提前通過投保人壽保單,可以界定清楚這部分財產的屬性,從而避免被分割。另外,父母對子女一方的贈與,如果是現金,也極易混為子女的婚內財產,如果通過人壽保單,則可以很容易界定清楚,因此可以對這部分財產進行保護。
降低稅務負擔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所得稅法》對于保險賠款免稅做出了明確的界定,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而關于私人銀行客戶更為關心的遺贈稅,目前我們國家并沒有開征,但通過人壽保單的提前安排,可以降低大額稅務風險。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中指出,人壽保險金是否列入遺產,取決于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則要列入遺產。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則給付受益人,不列入遺產范圍。
保衛資產,保險排第一
在富人的財務管理中,有一條鐵律是“風險管理優于追求收益”,首要需求是對已有財富進行有效保護。眾所周知,金融環境的動蕩或是經營不善,可能導致富翁的身家迅速縮水,今天的千萬富翁也許在一夜之間就會變得一無所有。
通過購買足額保險,相當于鎖定了大量資金,可以保障富人在喪失掙錢能力或是發生意外身故時,為自己及親人挽回損失、保全資產,在最大程度上保證生活質量。當資產被凍結或被強制拍賣時,保單貸款功能還可以在關鍵時刻成為最好的“變現”工具,解決資金困境。保險就像自家的“守財奴”,忠心耿耿地跟隨著我們,為我們的家人保全資產,鎖住財富,建立了一道企業和家庭的防火墻。
李嘉誠有言:“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財富。其實真正屬于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足夠的保險。”對于高凈值人群而言,保險除了其最基本的保障功能以外,更有其法律及金融功能滿足一系列私人財富管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