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淺議涉外繼承制度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1 點擊數:9
一、涉外繼承的概念
所謂涉外繼承是在繼承關系的構成要素中有一個或幾個涉及國外的繼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繼承。就公證業務種類而言:它包括涉外遺囑繼承、涉外法定繼承。而涉外因素是指在繼承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或與繼承遺產有關的法律事實中,有涉及外國的因素。結合涉外婚姻案例及涉外婚姻法律的相關規定,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主體具有涉外因素。包括:被繼承人涉外,其在我國國內遺有財產;繼承人涉外,繼承被繼承人在我國國內遺有的財產。
2、遺產具有涉外因素。包括:中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外的遺產;外國人繼承中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
其法律關系的特征表現為:
1、涉外繼承中至少有一個涉外因素
2、涉外繼承主要是通過國際私法的沖突規范進行間接調整。
3、涉外繼承關系的案件實行專屬管轄。在我國,涉外繼承的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二、我國的涉外繼承法律規定
我國《民法通則》的第149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我國繼承法第三十六條對涉外繼承的法律適用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1、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2、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
《關于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3條:涉外繼承,遺產為動產的,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適用被繼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國家的法律。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
1、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的屬人法。我國在處理涉外繼承關系時,對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的屬人法,被繼承人住所地法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即被繼承人生前最后的住所地法。
2、不動產繼承適用物之所在地法。
3、國際條約優先原則。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與我國涉外繼承準據法有不同規定的,適用條約、協定的規定。這是對我國涉外繼承法律適用原則的例外,是我國嚴守“條約必須信守”這一國際法原則的具體體現。
4、涉外無人繼承遺產的處理 ,一般適用我國法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死亡的外國人,遺留在我國境內的財產如果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依照我國法律處理,兩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我國涉外無人繼承遺產的處理,除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以外,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物之所在地法律。
三、涉外繼承公證
公證機構辦理涉外繼承公證,包括:涉外法定繼承公證、涉外遺囑繼承公證。
1、涉外法定繼承公證
中國公民繼承居住在國內和國外的中國人或者外國人在境外的不動產、繼承居住在國外的中國人或者外國人在境外的動產和繼承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在境內的動產,都不宜直接出具繼承權公證書,可出具國內有關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書等,依照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或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繼承遺產。如果在查明了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和被繼承人不動產所在地法律規定,可適用我國法律的情形下,公證機構可以根據繼承人的申請,予以受理。
如果中國公民繼承居住在國內的中國人或者外國人在境外的動產,繼承居住在國內的外國人在境內的動產或者不動產和繼承居住在國外的外國人在境內的不動產,可直接依據我國的法律,根據繼承人的申請,予以受理。
2、涉外遺囑繼承
較之涉外法定繼承,涉外遺囑繼承所需查明的事項更為復雜。
因繼承所依據的是遺囑,故而,首先是要確認遺囑的效力。由于我國現行的法律并未對涉外遺囑的效力問題作出規定,如何確認遺囑效力要對遺囑人的國籍、住所地、立遺囑的行為地、遺囑受益人狀況(國籍、住所地等)、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狀況、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地法律對遺囑效力認定的相關法律規定等等。辦理涉外遺囑繼承公證,更應慎之又慎。
綜上,涉外遺產繼承的情況比較復雜,一般因被繼承人的國籍、遺產性質、住所地和遺產所在地不同而適用不同的法律,為此,公證機構在受理涉外繼承公證申請時,應當全面了解案情,秉持慎重的態度,認真研究所涉及的法律規定,既包括他國法律,也包括本國法律。查明并確認適用我國法律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