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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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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和養老金能否繼承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4-24 點擊數:55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那么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和養老金能否繼承?
問:我和我老公均系再婚,老公再婚前有個兒子,一直跟隨其前妻共同生活。婚后我們又生育了一女孩,可就在不久前,我老公因為駕車出現事故而死亡。死亡后,我老公的兒子起訴我,要分割其父親遺留下來的遺產。對于我們婚后的房子和車輛分割基本上達成了一致意見,但是對我丈夫名下的企業年金和養老保險金一事爭執不下,他認為應作為遺產來均分,我認為應是婚后共同財產,應分得我一半后再由三個繼承人平均分配。請問上述兩項財產是我丈夫的個人遺產還是我們婚后共同財產?
大慶 王女士
答:關于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和養老保險金的性質問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已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關于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的繼承,依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職工死亡的,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余額由其指定受益人或和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結合本案情況,并無指定受益人,故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按法定繼承辦理;關于被繼承人養老保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個人帳戶余額可以繼承。由此可知,此筆養老保險金為其個人遺產。
綜上所述,你方主張被繼承人的企業年金和養老金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劃分之后在依法進行繼承的主張無法律依據,無法得到支持。即上述兩項財產屬于被繼承人個人的遺產,應由繼承人共同繼承,而非先劃分一半后再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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